南京审计大学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及流程
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学校对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密,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不予公开情形的审核认定。
二、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原则、按照“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要求,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学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信息形成时和公开前进行相应的保密审查,审查范围包括:
1.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转载发布上级单位文件资料时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2.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五、以下信息不得公开发布到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
1.凡是标有“绝密”、“机密”或“秘密”等字样的涉密文件资料等信息不能发布;
2.对有发文字号的上级文件,原则上不要原文发布到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如果需要转载发布上级文件,只转发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媒体公开发布的稿件;
3.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不能发布;
4.涉及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其他工作秘密和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不能发布;
5.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流程:
1.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拟转载发布上级单位文件资料等信息,发布前由网站主管单位自行审核,并将《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核表》(见附表1)送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如有不能判定是否涉密的信息,请到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查。
2.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按照原有流程审核,填写《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审核表》(见附表2),按表内流程逐级审核。
七、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保密规定,导致失密、泄密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 1.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核表
2.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审核表
南京审计大学 2017年4月8日
附表1
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发布信息保密审核表
网站名称 |
| 网站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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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 | 序号 | 标题 | 是否涉密 | 是否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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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部门领导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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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章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
核查人: 保密办主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拟发布信息详细内容请附后
附表2
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审核表
拟公开信息 | 部门 |
| 联络员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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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录分类 | 代码 | 内容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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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审核意见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部门分管校 领导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拟公开信息详情请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