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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3081)  

 

一、主动公开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南京审计学院《关于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纪委办公室指派了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纪委办公室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向有关部门提供了“招生考试和教育收费的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办理地址和邮编”,以便其在相关资料中公开。20135月间,纪委办公室在部门网站改版时,特地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指南等内容,在部门首页的显要位置予以公布,同时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每天浏览举报信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201291日至2013831日,纪委办公室共收到关于招生考试方面的举报2件,经调查了解,均为举报不实。上述期间没有收到关于教育收费方面的投诉或举报。

 

 

二、申请公开

2012912013831,纪委办公室没有收到师生员工或社会人士的任何信息公开申请。